尊敬的客户:
您好!
现在有个比较紧急的通知,要告诉您。
近期,我们公司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几起告知:社会上有“专业举报”人员,利用《新广告法》发布后,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重视的漏洞,对2015年之前,乃至近两年的企业官网进行密集过滤,查找网站上不符合《新广告法》的描述,然后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从而获得政府的举报奖励,以此牟利。
我们的大多客户网站建设较早,网站描述上,可能会存在不符合《新广告法》的地方,特别是在对于极限用语(含“最”这个字)方面。如果这个漏洞被不良分子抓住,将会对大家产生较大的影响(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直接吊销营业执照)。
所以,我们特告之大家,请大家引起重视,自查一下各自企业的网络平台(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商城等), 主要检查以下方面:
1、广告用语的规范,特别是含有“最”字眼的;
2、检查网站上图片,是否是自己版权或者知晓来源的,防止有侵权风险。
如检查出有疑点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司,我们将免费为大家修改,不给不良分子机会。
反馈电话:0527-82898826
反馈邮箱:kefu@sqlec.com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司的大力支持!
宿迁市乐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01日
详细对照,请看以下附件说明。
附件:
广告法禁用词:
与“最”有关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
与“一”有关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
与“级/极”有关
国家级(相关单位颁发的除外)、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
与“首/家/国”有关
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全国首发、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
与品牌有关
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至尊、巅峰、领袖、之王、王者、冠军。
与虚假有关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
与欺诈有关 涉嫌欺诈消费者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涉嫌诱导消费者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更便宜了、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
与时间有关
限时必须具体时间 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必须有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
这些新广告法禁用词在以后的网络营销推广上肯定用的上,而且现在国家也在打击一些违法事情。且懂且珍惜。
处罚措施
新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若有发布有新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