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匹狼诉窝窝团网站盗用商标 索赔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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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窝窝团销售含有“七匹狼”商标的商品,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北京窝窝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对方停止侵权、在窝窝团网站首页刊登致歉声明并索赔30万元。记者今日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七匹狼调查发现,窝窝团网站上大肆在线销售使用七匹狼公司享有商标专用权标识的平角内裤、休闲裤等产品,且在其侵权产品链接标题上标注“七匹狼”字样,在侵权产品及外包装上使用七匹狼商标。

  七匹狼公司诉称,公司成立于1990年,并于2004年在深交所上市,依法享有第933429号等系列“七匹狼”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第933429号商标在2002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后又被评为“中国500家最具有价值品牌”。

  原告一方认为,窝窝团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公司商标专用权,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商标声誉损失。